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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CG20160005

            鳌头镇文化广场电子宣传窗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鳌头镇文化广场电子宣传窗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2016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鳌头镇文化广场电子宣传窗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64.5649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鳌头镇文化广场电子宣传窗建设的相关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提供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一章资格证明);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9-13至2016-09-29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从化市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0-09 10: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

 

十、开标时间:2016-10-09 10: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9-13至2016-09-19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

联系人:曾丽婷                        联系电话:62161203

传真: 87875227                       邮编:51094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从化区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

联系人:钟楚珊                    联系电话:020-3907789

传真:020-37933618                邮编:5109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古思萍                联系电话:020-37907789

 

 

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鳌头镇文化广场电子宣传窗建设采购项目) 9.09.doc

                   

 

 

发布人: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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