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CG20170041
从化区鳌头镇城乡清洁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08-02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的从化区鳌头镇城乡清洁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SCG2017004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需修改和澄清,现将招标文件部份内容作如下说明/修改:
一、项目名称中“清运”二字作如下说明:服务范围内垃圾收集后,必须严格按照从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的要求和标准,将垃圾清运至村(居)内的垃圾收集点/容器,无需将垃圾清运至垃圾压缩站或垃圾处理站。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七条服务人员管理要求第1点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七条第1点
原文:“1、乙方需根据本项目各包组的服务标准、要求进行配置人员:其中包组一配置人员不少于137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人数3人,一线作业人员(包括跟车工、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工人)131人;包组二配置人员不少于128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人数3人,一线作业人员(包括跟车工、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工人)122人;包组三配置人员不少于125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人数3人,一线作业人员(包括跟车工、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工人)119人;包组四配置人员不少于152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人数3人,一线作业人员(包括跟车工、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工人)146人。”
修改为:
“ 1、乙方需根据本项目各包组的服务标准、要求进行配置人员:其中包组一配置人员不少于61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人数3人,一线作业人员(包括跟车工、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工人)55人;包组二配置人员不少于64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人数3人,一线作业人员(包括跟车工、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工人)58人;包组三配置人员不少于56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人数3人,一线作业人员(包括跟车工、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工人)50人;包组四配置人员不少于69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司机人数3人,一线作业人员(包括跟车工、环卫工人、垃圾分类工人)63人。”
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七条服务人员管理要求第5点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七条第5点
原文:“★5、中标人支付给所有本项目保洁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满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13〕20号)及《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环卫工人岗位津贴的复函》(从府办复﹝2014﹞732号)规定的标准要求(投标人以提供本项目拟派保洁作业人员工资计算标准为准。”
修改为:
★5、中标人支付给所有本项目保洁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满足《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调整环卫工人基础工资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城管委〔2015〕171号)规定的标准要求(投标人以提供本项目拟派保洁作业人员工资计算标准为准。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响应3.1服务条款响应表
原文: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采购项目内容》通用要求、专用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格式内各项要求。对必须响应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不允许有任何差异,对响应有差异的内容,提出详细说明。
(1)实质性响应服务条款(“★” 项)响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实际情况 (投标人应按投标服务实际情况填写,不能照抄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对服务区域组织一次大规模、全面的垃圾清洁和清运工作。 | |||
2 | ★中标人需对采购人的临时提出的服务要求(如突击检查)在15分钟内响应,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因中标人响应或到达处理时间延迟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
3 | ★中标人支付给所有本项目保洁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满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13〕20号)及《从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环卫工人岗位津贴的复函》(从府办复﹝2014﹞732号)规定的标准要求(投标人以提供本项目拟派保洁作业人员工资计算标准为准,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报价中附表4.1.3)。 |
注:1、投标人须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服务要求”中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修改为:
3.1服务条款响应表
[说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采购项目内容》通用要求、专用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格式内各项要求。对必须响应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不允许有任何差异,对响应有差异的内容,提出详细说明。
(1)实质性响应服务条款(“★” 项)响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实际情况 (投标人应按投标服务实际情况填写,不能照抄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简述 |
1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对服务区域组织一次大规模、全面的垃圾清洁和清运工作。 | |||
2 | ★中标人需对采购人的临时提出的服务要求(如突击检查)在15分钟内响应,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因中标人响应或到达处理时间延迟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
3 | ★中标人支付给所有本项目保洁作业人员的工资必须满足《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调整环卫工人基础工资相关工作的通知》(穗城管委〔2015〕171号)规定的标准要求(投标人以提供本项目拟派保洁作业人员工资计算标准为准,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报价中附表4.1.3)。 |
注:1、投标人须对应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服务要求”中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公告为准。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